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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法例主要以英國普通法為依據。香港對當地業務監管得力,視其本身為低稅率商業中心而非稅務天堂。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分別按不同稅率徵收。遺產稅制在2006年正式廢除。公司只須以在香港所有賺取的利潤納稅,純粹進行離岸交易的公司無須繳稅。
在香港經營業務,註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是必然之選。另外,越來越多與中國做貿易的外資公司﹑與外國公司做生意的國內企業,均因為外匯管制或稅務問題,註冊成立香港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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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全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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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提供自己喜歡的公司名稱,成立所需時間約10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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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現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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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可從我們的現成公司名單中選取合適的公司名稱,整個程序只需 2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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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目的及優勢:
-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可提高企業的形象及國際地位、增加客戶及夥伴對貴公司的信心。
- 以香港爲對外接觸點,把握世貿商機,比同行對手領先一步,開招商機,擴展業務。
- 在香港註册公司無須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無須到香港居住,無須把您的資金調往香港,更無須親身到香港辦理一切註册公司的手續。
- 在香港銀行開立一個公司銀行賬戶,把資金自由入數轉賬,跟外國公司做生意更有保障。
- 香港稅務局採用地域來源的原則徵稅,在中國或外國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在香港無須繳納公司利得稅。
- 註册香港有限公司無須驗資,註册資本可隨意提高,到位資金亦沒有限制。
- 公司經營範圍極少限制,業務範圍廣泛,報刊出版、化妝品、醫藥、拍賣、集團、進出口、學院、食品等都能註册經營。
- 中國大陸人士或外國人前往香港註册公司的主要用處是國際貿易、書刊出版、國際金融、國際形象、招商引資。
有限公司的架構:
有限公司是必須要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成為法人團體;並需要在註冊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之商業登記處領取商業登記證。
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的,依據香港法例
32章公司法之規定成立,其組織架構必須最少有
1名股東,1名董事,及1名公司秘書,其身份是可以重疊的。
例如:甲方及乙方共同籌組一間有限公司,他們都是投資者和管理公司的業務經營者,那麼他們便是公司之股東及董事,另一方面,其中一人可兼任公司秘書。
註:兩名股東及董事都不一定要是香港居民;但公司秘書則必定要是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或是香港的法人團體(即香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與個人及合伙公司的比較:
在考慮要經營一門生意之前,投資者確實要考慮用那一種經營模式運作:個人、合夥或有限公司。要考慮之因素包括:公司之規模,風險,股東人數,報務安排等。以下是個人、合夥或有限公司之特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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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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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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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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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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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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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至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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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至 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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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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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立法律地位,只可以東主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和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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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立法律地位,只可以合夥人名義共擁有資產和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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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法人組織,有獨立之法律地位,公司可以擁有資產並簽署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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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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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主有無限的責任,若公司結束時資不抵債,東主必須負上全部責任,有機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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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限合夥人外,其餘股東均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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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東為有限責任,以出資為限,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只需將公司清盤,不牽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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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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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能力較低,並只由東主一人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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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合夥人出資,借貸能力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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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個股東出資,並較易獲銀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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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結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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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核數,政府徵收純利之15.5%利得稅,私人開支不得扣除(包括東主及其配偶之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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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個人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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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均須要核數,並向稅局提交,政府徵收純利之16.5%利得稅,可扣除公司所有正常開支(董事之酬金可在公司扣除,轉作個人入息稅中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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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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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要繳付HK$2,450之商業登記費(1/8/2009-31/7/2010的費用減至HK$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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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個人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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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繳付商業登記費,並要提交週年申報表及HK$105登記費予公司註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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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較易將稅項減低,例如董事福利包括房屋,醫療,交通費等均可從有限公司中扣除作公司之開支,但在個人及合夥經營公司中此等費用則被視作為私人開支,不得扣稅。
*有限公司將投資及管理營運分家,股東及董事各司其職,日常之公司運作責任歸董事,而股東則負責出資;若董事犯錯,股東不需要負責。
有限公司的管理:
本公司代辦之有限公司,為香港註冊之私人有限公司,其成立及運作是必須遵照香港法例第 32章公司法之內容,客戶可從互聯網中政府網頁瀏覽有關條文: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有限公司每年都要向兩個政府部門提交文件,有關內容如下:
公司註冊處
所有新委任或辭退之公司董事、秘書、公司註冊地址、註冊資本及股份之變動等均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由於有限公司是公開的,所以所有公司資料均可被公眾查冊)
另一方面,公司必須要在每年之週年成立日後
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提供最新的公司資料;提交之同時,公司亦要繳交
HK$105之登記費用。如過期繳交,最高之罰款額可達
HK$50,000及每天最高罰款
HK$700。其責任會歸咎於董事(只要您選用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我們便會在提交報表日期前一個月通知客戶有關之事宜,以免客戶蒙受不必要之損失)。
稅務局
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之時間內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報稅表,稅務局會對閣下之公司作出評估,為免多繳不必要之稅款,董事應主動及盡快處理公司之賬目並交予核數師審核,第一次核數之期限為公司成立後
18個月內(一般公司之截數日會定於
3月31日 或 12月31
日);當閣下收到稅務局有關之信件或稅表時,亦應該知會本公司或有關核數師方便進行核數工作。
此外,公司亦必須每年向稅務局之商業登記處繳交商業登記費。
週年大會
有限公司每一年均要召開一次週年大會,新成立之公司,最長之限期為
18個月,其後每年則為
15個月,主要之作用為審查公司之賬目,討論股息分發及公司之重要決策等事宜。
會計賬目及業務記錄
按照稅務局指引,凡在本港經營之人仕(不論以個人或有限公司模式經營)
,必須就其收入及開支保存有關之業務記錄及收入支出單據,以便確定其評稅之利潤,其記錄至少要保存
7年;違例者最高罰款為
HK100,000。
董事酬金
一般情況之下,私人有限公司之股東亦會兼任為董事,故股東可以董事酬金形式直接從公司提取薪金,以減低公司所要繳付較高稅率之利得稅;(管理者要緊記,有限公司是獨立個體,其利潤是需獨立計算利得稅的,而且稅率亦較高,現時為
16%;與個人及合伙之公司之稅款可以轉入個人入息課稅有很大之分別)故此,董事可考慮將利潤轉化為董事之酬金,再轉入個人入息課稅並扣除個人及其他之免稅額,以減低不必要之稅款。
另一方面,董事可籍著公司所提供之住所或津貼以減低個人之評稅收入,有關稅務安排之詳情可向本公司職員查詢
。
員工申報
任何公司聘有員工(包括董事),必須於該名員工受聘後
3個月內向稅務局申報該員工之全名﹑地址﹑僱用開始日期及僱用條款。如該員工將會離開香港為期超過
1個月或離職,則其僱主須就該名個人的預期離開或離職日期以書面向局長發出通知。
以上之所有資料,只供作參考之用,因香港法例及政府收費是會不時作出修定;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公司熱線:2830
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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